本公司致力維持有關法定及監管標準,並緊守企業管法之原則,目標是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及對股東及投資者之問責性。
董事會由六名董事組成,包括三名執行董事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執行董事: 楊廣發先生, 李鑑雄先生及陸有志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侯思明先生, 鍾智斌先生及麥東生先生
審核委員會包括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侯思明先生, 鍾智斌先生及麥東生先生。侯思明先生為審核委員會主席。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其中包括)檢討及監督本集團財務報告程序及內部監控制度。
薪酬委員會成員包括麥東生先生、陸有志先生及鍾智斌先生,其中麥東生先生為主席。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其中包括)為釐定全體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特定薪酬待遇,包括實物利益、退休福利、賠償款項(包括喪失或中止職務或委任的賠償),並向董事會就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薪酬提供建議。
提名委員會包括楊廣發先生、麥東生先生及鍾智斌先生,其中楊廣發先生為主席。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董事委任及董事之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